专管元财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根据上述规定分析可知,我国地铁运输服务属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员工外出办公乘坐地铁取得地铁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的规定,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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