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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满足哪些情形,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1-2-23
浏览次数:870
发布者:专管元

专管元财税:1.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2.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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