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将其注册商标赠送、售卖或转让他人所有和专用的行为。转让注册商标,要在转让后6个月以内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向商标主管机关申请转让注册或评估作价。有的国家规定转让商标要连同企业一同转让。我国对商标连同企业一同转让未作规定,但规定了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转让商标的商品质量。商标也可以作为投资物作价入股。商标转让前应了解商标的哪些法律状态呢?
买进前,受让人应在网站上查询该商标的法律状态是否有效,有无被撤销、注销等情形。
该商标有效期仅为十年,必须在商标续展后方可继续使用,对已在续展期或宽展期内的商标,受让方应督促转让方及时办理商标续展,或在合同中约定办理续展的义务,若商标已过宽展期,则转让不成功。
如所转让的商标已办理质押登记或被法院查封,则未经质权人或法院同意,不得转让。
转移时,双方提供的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如均为公司,需提供营业执照,若为个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商标局自收到转让申请后十五日内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自确立申请日起六到八个月可以收到转让《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该证明需跟原《商标注册证》一并使用。《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标注的日期为转让注册的生效日期,收到《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就可以使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