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管元【商标注册】消息,6月29日,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工人正在拆除贵州茅台酒厂厂大门上的“国酒”字样。这意味着,“国酒茅台”商标正式退出历史舞台。酒友们以后只能买到“贵州茅台”啦。据专管元【商标注册】小编了解,过去17年间,茅台就国酒商标9度发起申请,但均被驳回。
为什么“国酒茅台”商标注册会屡次被驳回?专管元【商标注册】小编了解到,商标委在决定书中认定,“国酒茅台”这一商标中的“国酒”文字带有“国内最好的酒”和“国家级酒”的质量评价含义,茅台集团提交的证据并不能证明“国酒”具有其它更强的含义。该文字成为茅台集团商标注册的组成部分独占使用,易对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产生负面影响。因此,这一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不予核准注册。
在此,专管元【商标注册】为大家普及相关知识。2015年最新修订的《广告法》第九条规定:“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而《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也明确规定:“对‘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或者商标中含有‘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的,以其‘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缺乏显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响’为由,予以驳回。”
很明显,“国酒茅台”是违反了这一规定。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商标注册未成功,茅台却一直以“国酒”身份,进行品牌推广和广告宣传。这行为,极可能将遭受重大惩罚。 因此,专管元【商标注册】郑重提醒大家,商标注册要趁早,但未注册的商标切莫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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