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管理创业者的财税钱包

12年专注工商财税服务

专管,专管你的创业钱包

服务热线: 400-1688-379

加急热线:

    联系我们
    佛山市专管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佛山大道居然之家家博城C座7楼C7000
    服务热线:400-1688379
    加急热线:18820840001
立即咨询

取得多处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如何享受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21-4-23
浏览次数:1388
发布者:专管元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明确,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为方便纳税人准确理解、精准享受相关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同步发布《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就有关问题进行解读。

佛山代理记账

取得多处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如何享受优惠政策?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应当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


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


案例说明:

纳税人张某同时经营个体工商户A和个体工商户B,年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80万元和50万元,那么张某在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可以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


佛山专管元财税官网:http://www.zgytax.com

想要了解更多个体工商户资讯,请与我司专业顾问联系:

服务热线:400-1688-379

加急热线:18820840001



上一篇: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计算税额的方法
下一篇:中小企业如何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