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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税政策: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事儿

发布时间:2019-3-8
浏览次数:1886
发布者:专管元

关于新个税政策中,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方面的问题,相信还有一部分人不太清楚。下面专管元特意整理了几个热点问题,为大家一一解惑。

1、新个税政策中,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怎么?

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2、新个税政策中,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

3、新个税政策中,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有哪几种?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4、新个税政策中,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

答: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标准扣除方式。

5、新个税政策中,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一是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婚姻法》规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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