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知名企业为保护企业商号独占使用,在商标申请时希望将企业名称的全称作为商标全部体现出来,那么,企业名称全称可以做为商标注册吗?
2005年至2016年商标局发布的《商标审查标准》规定,允许将企业名称全称作为商标申请注册,这个时期有很多企业成功获得了“企业全称”商标。
2023年最新发布的《商标审查审理指南》中,对企业全称的审查描述是“如果仅含有企业全称,要以《商标法》第十一条,不具备商标显著特征驳回,但除企业全称外含有其他具有显著特征的要素和经过长期使用,形成唯一对应关系,不会导致混淆误认的除外”。例如“清华大学”指定服务:学校教育从最发布的审查规则上可以看出,企业全称做为商标申请,将很难实通过商标审核。
另外企业全称商标即使注册成功,亦有不尽人意之处。首先对消费者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微小,消费者不易记牢。其次在商标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生企业名称变更,商标涉及转让事宜,商标局是不予核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