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院对商标侵权认定的基本思路是:是否存在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商标性使用行为。如果存在,这种商标性使用行为是否与商标权人的商标构成混淆,以及商标侵权造成的损害。其中,混淆判断是一个难点,需要根据商标标识的近似程度,商品的类似程度,涉案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相关公众的注意程度来综合判断。混淆判断的判断标准是仅用于两个商标标识不相同的情况。对于两个商标标识完全相同的情况,可直接认定是混淆。
主要标准有三点:
1、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
3、一般情况下,要求“被侵权商标”系注册商标。
何为“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请参见商标局译制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何为“商标相同或近似”?概括说来从4方面判断:音、形、义、整体结构。细说的话,就太繁杂,比如图形近似标准、文字近似标准、字母近似标准、组合商标近似标准,都不尽相同。真正掌握,需要翻阅、理解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等,还要有一定的实践,费这些功夫还不如委托商标律师去办。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商标是一个企业的形象标志,也是区别于其他商品或服务的标志,在企业发展过程中起到了保护作用,因此应尽早的注册商标。
总部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佛山大道居然之家家博城C座7楼C7000
咨询电话:400-1688-379
加急电话:
企业官网:www.zgyta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