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管元【佛山代理记账】税务分享,公司长期挂账的“其他应收款”绝大部分是无法收回的。相信,公司会计当初之所以把它们作为其他应收款,是因为真的很无奈。今天,专管元小编就给大家分享下关于其他应收款的涉税事项。
一、凭证入账不等于找替票入账
据专管元【佛山代理记账】了解,不少会计人员都有着根深蒂固的“凭票入账”观念。但是,凭证入账不等于找替票入账。且找替票报销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会计人员可能会因此承担法律责任。
二、没有发票也可入账
如果费用真的发生了,没有发票一样是可以入账的。有证据表明其他应收款是挂账的费用,例如:收据、小票等,可以以费用的名义入账,但是这部分的费用不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
三、不能证实费用真实发生的,有被认定偷税个税的风险
专管元【佛山代理记账】郑重提醒:如果,既没有取得发票有没有证据表明挂账的其他应收款是费用。那么,会计做账就要小心了。除了不能再所得税前扣除,还有被认定偷税个税的风险。
对于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专管元【佛山代理记账】建议,应该定期对账,定期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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